所在地广东肇庆
可售卖地全国
办理周期15天
服务优势一对一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认证办理
有效期三年
产品类型服务认证
适用范围全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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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商业行业标准)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SB/T-10401-2006)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起草并归口的共和国商业行业标准,于2006年5月12日由正式发布,并已于2006年10月1日实施。
标准原文:“售后服务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1)随合同签订而提供的活动,例如测量、规划、咨询、策划、设计等;
2)在商品售出到投入正常使用期间所涉及的活动,例如送货、安装、技术咨询与培训等;
3)商品质量涉及到的活动,例如退换、召回、维修、保养、检测、配件供应等;
4)以获得顾客反馈或维系顾客关系而开展的活动,例如满意度调查、顾客联谊、商品使用情况跟踪等;
5)以商品为基础,为顾客提供相关信息的活动,例如商品使用知识宣传、商品或服务文化宣传、网站或短信传递服务、新品推荐等;
6)在有形产品或设施基础上提供文化理念或相关服务的活动,例如景区、餐饮、酒店、商场的服务。”
问:管理体系认证和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都有“体系认证”四个字,那么管理体系认证和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有什么区别?
答:有以下三方面不同。
(1)名称含义的不同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评价体系”是标准的名称,指该标准是对“商品售后服务”进行评价的一个系统,该系统包括了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是指运用该系统对企业进行外部审核和认证。
“管理体系”是一个名词,也可称为“管理方法的”,指企业在质量控制上采取的管理措施。管理体系认证的关键词是在“管理体系”四个字上,意思就是对“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比如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的结果是企业按照ISO9001标准的要求进行了管理。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是对企业服务能力的认证,管理体系认证是对企业管理措施的认证。
(2)认证类别的不同
《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十七条规定:“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我国目前共有上述三类认证。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是服务认证类别,颁发“服务认证”。而管理体系认证是管理体系认证类别,颁发“管理体系认证”。还有一类认证是产品认证,是对产品的理化特性等进行认证(是否达到了某项技术指标,如电气特性、农药残留量等),如3C认证、**认证等,颁发“产品认证”。
三类认证是并列的、平行的、其性质不同,认证结果也不同,不能混淆。
《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二十五条规定:“获得认证的,应当在认证范围内使用认证和认证标志,不得利用产品、服务认证、认证标志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管理体系已通过认证,也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标志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已通过认证”。
(3)评价要求和结果的不同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标准是一个评价性质的标准,认证目的是评出。认证的结果是企业按照标准实施了售后服务,并达到了某一个高度(星级)。它是评分制的认证,是按评价的分值来衡量服务能力的高低,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达标级售后服务;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三星级售后服务;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四星级售后服务;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五星级售后服务。
而管理体系认证是审核企业的管理方法和活动是否全部符合其标准规定(有不符合则不能通过认证),也没有分值要求。
问:《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标准中“售后服务评价”的范围是什么?
答:标准提出的“售后服务评价”是广义概念,“评价”是结合规划、体系、资源、特性、数量、时间和活动、过程、效果等进行的判断,所以对“售后服务”的评价必然涵盖对整体服务系统的的要求(包括售前需要准备的工作)。如商品知识和文化宣传,售前对顾客的告知和承诺,在商场、景区、机场、服务网点等建立的设施,以及组织为实现服务而进行的人员和资源配置方面。而不是仅是“商品售出以后的维护服务”。
问:各种类别的认证都需要通过审核来企业是否能通过认证。那么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的审核有什么特点?
答:审核,在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里称为评审。
特点1:认证标准是评分制,评审员到企业现场按标准要求进行检查,还要进行评分。评审不要求全部条款符合(95分以上即为星级)。
特点2:认证时要对企业总部和下属服务网点进行评审。一般情况下评审组除了在企业总部现场,还会分散到企业在各地的服务网点去检查,得出综合的评价结论。所以企业在提交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申请表时,需要提交服务网点的明细和清单,评审时会对网点进行抽样。
2007年,经推荐,批准,成立了我国售后服务认证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服务认证。在实践中,也发现该标准的不足和局限,比如因为是行业标准,使得其适用面存在一定局限,一些具体条款在实践中存在难以操作的问题,还有一些缺漏的内容等。同时,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的变化,尤其在生产、消费、流通等环节不断升级的背景下,售后服务升级既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因此在《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SB/T-10401-2006)的基础上,将其升级制订为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将进一步推进市场经济法规化、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大幅度提高中国企业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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